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园区服务科)
时间:2019-06-14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监管监测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政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本级供地率管控工作;承担企业改革中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拟订、送审工作;承办上级授权的部属、省属在株企事业单位的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存量、空闲、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再开发工作。负责收缴相关资产收益。承担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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