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20-08-10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与编制依据
株洲市从2011年开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还能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推动产业结构发展与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不仅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目标和重点,确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和布局,还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时间和方式,提高了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供地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96号)及《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做好2020年供地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株资规发(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株洲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包括株洲市(含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及渌口区)以及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本计划使用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0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90.17 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046.23 公顷,存量建设用地243.94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0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541.53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1.97%;商服用地143.91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16%;工矿仓储用地360.76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9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6.68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39%;交通运输用地152.12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7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17 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3%;无特殊用地供应。2020年株洲市供地主要集中在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69.93%。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20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株洲市本级811.34 公顷,醴陵市190.40 公顷,攸县122.49 公顷,茶陵县106.18 公顷,炎陵县59.76 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0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拟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1043.09 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80.85%,划拨土地面积为247.08 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19.15%。
四、政策导向
2020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是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当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但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国家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加快长株潭一体化带来的新机遇。2020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和温暖企业行动,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力度,推广“以村为主”征拆模式,深入开展“点对点”征拆和征拆清零行动,落实“按图索地”机制,园区动态储备土地3000亩以上,建成标准厂房160万平方米以上。推动园区环境升级。做好审批事项的下放承接工作,落实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拿地即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让“园内事园内办”。
2020年,株洲市高度重视土地供应方面的工作,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做好土地经营,稳定土地市场;高效用好土地,强化节约集约;重点推进“增减挂钩”,助推城镇化建设;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巩固红线意识,严格保护耕地等在内的10项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以盘活利用为重心发挥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经验优势,切实保障”产业项目建设年“产业项目用地指标。推行“标准地”出让制度,深化“拿地即开工”审批。
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依据住宅用地供应现状、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土地规模等,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在今后的土地供应管理中,仍可逐步完善供应规划。
除了提出现有地方政策外,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土地资源在中央和地方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面临新的更高要求,总体形势“严中向好”。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不断加大对土地资源管理的探索仍然至关重要。
附表:
株洲市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其中 新增 | 其中 新增 | |||||||||||||
合计 | 1290.17 | 1046.23 | 143.91 | 360.76 | 541.53 | 400.19 | 0.00 | 0.00 | 503.48 | 38.05 | 56.68 | 152.12 | 35.17 | 0.00 |
市本级 | 811.34 | 600.47 | 64.35 | 231.59 | 380.67 | 242.98 | 0.00 | 0.00 | 362.38 | 18.29 | 14.36 | 120.37 | 0.00 | 0.00 |
醴陵市 | 190.40 | 183.89 | 42.99 | 38.34 | 71.21 | 71.21 | 0.00 | 0.00 | 65.92 | 5.29 | 20.27 | 17.59 | 0.00 | 0.00 |
攸县 | 122.49 | 122.49 | 26.39 | 27.80 | 51.34 | 51.34 | 0.00 | 0.00 | 42.33 | 9.01 | 8.58 | 8.38 | 0.00 | 0.00 |
茶陵县 | 106.18 | 83.75 | 3.30 | 34.28 | 19.50 | 19.50 | 0.00 | 0.00 | 14.04 | 5.46 | 11.20 | 2.73 | 35.17 | 0.00 |
炎陵县 | 59.76 | 55.63 | 6.88 | 28.75 | 18.81 | 15.16 | 0.00 | 0.00 | 18.81 | 0.00 | 2.27 | 3.05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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