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18-06-08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与编制依据
株洲市从2011年开始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科学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有效满足株洲市合理用地需求,合理确定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促进用地结构向生活富裕、生产高效、生态文明的方向不断优化,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不仅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目标和重点,确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规模和布局,还规范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时间和方式,提高了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株国土资办发[2017]6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株洲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包括株洲市(含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以及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本计划使用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8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09.16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369.96公顷,存量建设用地39.2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8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423.1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0.03%;商服用地175.4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45%;工矿仓储用地491.2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4.8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2.1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96%;交通运输用地207.2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4.70%;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及特殊用地供应。2018年株洲市供地主要集中在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64.89%。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8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株洲市本级740.95公顷,株洲县101.51公顷,醴陵市188.10公顷,攸县174.82公顷,茶陵县125.54公顷,炎陵县78.24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270.4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9.19%;第二季度供应448.5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83%;第三季度供应305.1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66%;第四季度供应384.9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32%,供应时序主要集中第二、四季度。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7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拟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1092.82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77.55%,划拨土地面积为316.34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22.45%。
四、政策导向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大立足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经济发展新常态、国际国内新形势,确立了新思想,明确了新目标,提出了新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更好发挥“四个作用”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切实落实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以产业项目建设年为抓手,着力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实现整体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
在2018年,株洲市高度重视土地供应方面的工作,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包括做好土地经营,稳定土地市场;高效用好土地,强化节约集约;重点推进“增减挂钩”,助推城镇化建设;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巩固红线意识,严格保护耕地等在内的10项重点工作。株洲市资源利用将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经济转变由不合理不协调向协调发展转变,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三去一降一补”。特别在住房供应上,株洲市对住宅供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着力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全面处置“僵尸企业”,淘汰煤炭、烟花鞭炮等行业落后过剩产能。坚定不移、全面关停株冶及配套企业,确保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取得标志性进展。大力培育新动能,积极导入新业态,启动建设清水塘科技创新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除了提出现有地方政策外,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国土资源在中央和地方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面临新的更高要求,总体形势“严中向好”。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要不断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探索。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依据住宅用地供应现状、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土地规模等,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在今后的土地供应管理中,仍可逐步完善供应规划。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新起点、新方位,置身推动株洲改革发展的新时空、新坐标,株洲市土地管理工作应该要把发展的眼光放得更远,全面深化改革,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发力,扩大有效供给,创造新的需求,激发新的动能,全面对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力争为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的目标提供坚实的支撑。
附表:
株洲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其中 新增 | 其中 新增 | |||||||||||||
合计 | 1409.16 | 1369.96 | 175.40 | 491.27 | 423.13 | 400.24 | 0.00 | 0.00 | 386.27 | 36.86 | 112.16 | 207.20 | 0.00 | 0.00 |
市本级 | 740.95 | 720.03 | 76.55 | 348.22 | 213.18 | 203.23 | 0.00 | 0.00 | 196.28 | 16.90 | 35.84 | 67.16 | 0.00 | 0.00 |
株洲县 | 101.51 | 94.40 | 20.63 | 10.49 | 59.56 | 55.39 | 0.00 | 0.00 | 59.56 | 0.00 | 3.69 | 7.14 | 0.00 | 0.00 |
醴陵市 | 188.10 | 182.35 | 32.20 | 36.74 | 54.55 | 49.88 | 0.00 | 0.00 | 49.96 | 4.59 | 32.27 | 32.34 | 0.00 | 0.00 |
攸县 | 174.82 | 171.90 | 15.61 | 40.69 | 45.65 | 44.05 | 0.00 | 0.00 | 32.78 | 12.87 | 23.54 | 49.33 | 0.00 | 0.00 |
茶陵县 | 125.54 | 123.04 | 23.57 | 34.27 | 36.18 | 33.68 | 0.00 | 0.00 | 33.68 | 2.50 | 16.52 | 15.00 | 0.00 | 0.00 |
炎陵县 | 78.24 | 78.24 | 6.84 | 20.86 | 14.01 | 14.01 | 0.00 | 0.00 | 14.01 | 0.00 | 0.30 | 36.23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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