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2017-06-20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与编制依据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土地利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能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在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前提下,还能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推动产业结构发展与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执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关于做好2017年供地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6〕230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范围为株洲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国有建设用地,包括株洲市(含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和云龙示范区)以及株洲县、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本计划使用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7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75.7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996.57公顷,存量建设用地79.13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住宅用地303.7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8.23%;商服用地99.5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25%;工矿仓储用地321.1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8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7.38公顷,占供应总量的9.05%;交通运输用地248.8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1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00公顷,占供应总量的0.46%;无特殊用地供应。2017年株洲市供地主要集中在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和交通运输用地上,供应量占到总供应量的81.23%。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7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为:株洲市本级453.79公顷,株洲县88.82公顷,醴陵市169.86公顷,攸县198.39公顷,茶陵县113.80公顷,炎陵县51.04公顷。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
第一季度供应175.42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6.31%;第二季度供应345.1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2.09%;第三季度供应300.3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7.92%;第四季度供应254.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68%,供应时序主要集中第二、三季度。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7年度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拟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708.01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65.82%,划拨土地面积为367.69公顷,占供应土地面积的34.18%。
四、政策导向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首战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进中争先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开展“项目攻坚年”和“企业帮扶年”活动,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在2017年,株洲市高度重视土地供应方面的工作,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了包括做好土地经营,稳定土地市场;高效用好土地,强化节约集约;重点推进“增减挂钩”,助推城镇化建设;深化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国土建设;巩固红线意识,严格保护耕地等在内的10项重点工作。株洲市资源利用将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快经济转变由不合理不协调向协调发展转变,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三去一降一补”。特别在住房供应上,株洲市对住宅供应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住宅用地供应方面要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激活发展新动力,要去库存,重点深化以购租并举为方向的住房制度改革,合理调控土地供应,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加大非住宅领域去库存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去杠杆,重点降低政府平台公司负债水平。
除了提出现有地方政策外,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国土资源在中央和地方发展大局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突出,同时也面临新的更高要求,总体形势“严中向好”。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要不断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的探索。2017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依据住宅用地供应现状、需求预测以及在建、在售土地规模等,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尽快编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在今后的土地供应管理中,仍可逐步完善供应规划。
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的新起点、新方位,置身推动株洲改革发展的新时空、新坐标,株洲市土地管理工作应该要把发展的眼光放得更远,全面深化改革,在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发力,扩大有效供给,创造新的需求,激发新的动能,全面对接融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力争为成为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的目标提供坚实的支撑。
附表:
株洲市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
区县 |
合计 |
商服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特殊用地 |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用地 |
||||||||||
|
其中 新增 |
其中 新增 |
|||||||||||||
|
合计 |
1075.70 |
996.57 |
99.54 |
321.19 |
303.70 |
259.92 |
0.00 |
0.00 |
237.95 |
65.75 |
97.38 |
248.89 |
5.00 |
0.00 |
|
市本级 |
453.79 |
407.03 |
39.39 |
157.62 |
138.78 |
123.05 |
0.00 |
0.00 |
123.78 |
15.00 |
41.29 |
76.71 |
0.00 |
0.00 |
|
株洲县 |
88.82 |
80.63 |
5.40 |
10.10 |
30.38 |
27.12 |
0.00 |
0.00 |
25.82 |
4.56 |
15.11 |
27.83 |
0.00 |
0.00 |
|
醴陵市 |
169.86 |
163.25 |
12.53 |
57.16 |
42.53 |
37.24 |
0.00 |
0.00 |
22.67 |
19.86 |
9.83 |
47.81 |
0.00 |
0.00 |
|
攸县 |
198.39 |
197.59 |
13.91 |
54.79 |
49.41 |
49.18 |
0.00 |
0.00 |
42.35 |
7.06 |
21.28 |
59.00 |
0.00 |
0.00 |
|
茶陵县 |
113.80 |
84.53 |
18.07 |
20.34 |
31.39 |
12.12 |
0.00 |
0.00 |
12.12 |
19.27 |
5.00 |
34.00 |
5.00 |
0.00 |
|
炎陵县 |
51.04 |
63.54 |
10.24 |
21.18 |
11.21 |
11.21 |
0.00 |
0.00 |
11.21 |
0.00 |
4.87 |
3.54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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