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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执法监察工作概要

  时间:2010-04-21

   一、完善执法监察机制,提高执法监察效能

   建立了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的执法监察共管体系,促成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株洲市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县市区政府在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方面的主体责任,形成了由政府负总责,各部门配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模式。全年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46件,结案224件,收缴罚没款593.17万元,拆除违法建设1138栋(处),面积176580平方米。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二、全面开展动态巡查,有效预防违法行为

建立支队、大队、中队三级执法体系,形成市、县、中心所三级动态巡查网络主体;城区拆违大队、乡镇政府、办事处共同参与巡查,成为动态巡查的骨干力量;聘请村、组干部作为信息员、协管员,构成了动态巡查的辅助网络。在完善网络的基础上,执法巡查坚持日常巡查、突击巡查和值班巡查相结合,确保对辖区巡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出漏洞。全年全市仅国土部门的巡查共计2801次,发现土地、矿产违法行为1130起,现场制止884起,其余违法案件全部立案,从源头上有效地控制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继续开展矿山整治行动,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加强对全市矿山企业,特别是醴陵、茶陵、攸县等重点矿区的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全市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5次,炸毁非法井硐168个,拆除工棚146个,切断电缆线3000余米,捣毁机器设备58台(套)。有效地遏制了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势头,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在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扎实细致,开展有序

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涉及我市图斑117个,用地77宗,面积6041亩。对所涉及图斑、宗地逐一核查、认定,并从用地报批、土地征用、供地、土地权属登记等环节,认真检查。对调查发现的8宗违法用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整改到位。该项工作已全面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

   五、进一步开展闲置土地清理行动,促进土地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在2008年清理基础上,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批准的市区所有用地项目进一步清理排查,共排查建设用地389宗,依法认定闲置土地28宗,面积50.8045公顷。对认定的28宗闲置土地,已按市政府的处置意见,分别作收回土地使用权、收缴闲置费、限期开发处理。其中收回4宗,面积6.7059公顷,正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收取闲置费65.83万元。

 

                               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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