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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召开《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时间:2025-12-04

 

依据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申请,编制《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为集约节约用地,降低土地碎片化,提高用地利用率及开发效益,申请优化枫树路道路线形并合并宗地,调整用地指标为容积率≤2.4,建筑密度≤35%,绿地率≥20%。为确保规划修改方案的合理性,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我局定于2026年1月9日举行《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61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株洲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天元区联谊路132号)。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12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902办公室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kjghk805@163.com,报名表请下载附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报名人数超十五人,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材料:详见http://zrzyj.zhuzhou.gov.cn,《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五、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依法申请回避;

3.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4.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5.对证据进行质证,并有权在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到本机关查阅、复印规划方案、批复等相关证据材料;

6.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7.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8.其他权利。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会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

5.其他义务。

六、旁听

本机关举行听证时,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欢迎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接受监督。旁听人员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旁听人员需要发表意见的,可以纸条形式委托主持人宣读,或举手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得发言。

七、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3.充分的听证前准备,有理有利有节的发言,冷静理智的辩论,可能更有利于争取到听证员的理解和支持。

4.听证会关闭移动设备,不得使用录音、录像等相关设备;

5.其他注意事项。

八、听证会举办机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九、联系人:杨煨,电话:19173331993

特此公告。

 

附件: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05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区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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