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时间:2025-10-24
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土地续期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位置 | 株洲市芦淞区东环路与株董路交汇处西南角 | 土地级别 | 工业三级 二区 742元/㎡ |
土地面积 | 19313㎡ (合28.97亩) | 出让面积 | 19313㎡ (合28.97亩) |
产业类型 | 制造业 | 建筑密度 | 48.77% |
容 积 率 | 0.95 | 绿地率 | 5.6% |
亩均税收 | 21.18万元/亩 (2023年)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 | 179.3万元/亩 (2023年)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续期10年 (自2025年7月22日起至2035年7月21日止) |
规划实施 | 按2025年10月20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意见实施。 | ||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 按现状 | ||
供地对象 | 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 | ||
土地出让 款 价 | 371万元 | ||
付款时限 | 由受让人株洲雅马哈摩托减震器有限公司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 | ||
土地交付 | 按现状交付 | ||
合同录入 | 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在自然资源部土地动态监管系统中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附加条件 | ①【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处置】受让人不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人有权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直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②【《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签订】受让人须与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董家塅片区管理办公室签订《入园协议》以及《工业用地项目供后监管协议》。 | ||
二、公示日期
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1月2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园区服务科)
单位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 系 人:过亮
联系电话:0731—28685008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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