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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5-04-15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联合检查事项

联合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范围(含比例)

检查部门

检查子项

检查内容(项目)

检查依据

年度检查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承办机构及联系人

备注

1

对测绘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的行政检查

市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30%)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测绘资质情况

测绘资质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3.《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5〕17号)第七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按年度制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一级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结合本地情况,安排本级监督检查工作,报上一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同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或同一批次成果,上级监督检查的,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检查。
    4.《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第三条:国家测绘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5.《湖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检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质量,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检查工作中的技术性事务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机构或者测绘单位承担。

一年一次

5月-10月

现场检查

 徐菁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情况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情况

市市场监督局

质量监督检查

质量监督检查

许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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