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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元区佳美农贸市场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5-04-07

株洲天元区佳美农贸市场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该项目在进行建筑方案公示期间接到相关利害人的投诉,为确保该项目许可合法审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规定以及《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兹定于2025年4月18日举行株洲天元区佳美农贸市场临时建设规划许可的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听证会地点: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三楼三号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市民中心二楼H区建投专区9、10号窗口报名。如报名人数超十五人,我局将根据《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十七条确定听证代表。

四、听证参加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依法申请回避;

3.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4.就听证事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5.对证据进行质证,并有权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本机关查阅、复印规划方案等相关证据材料;

6.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7.审阅并核对听证笔录;

8.其它权利。

(二)义务

1.按照本《听证会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

2.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听证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

5.其它义务。

五、旁听

本机关举行听证时,在场地允许的情况下,欢迎未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旁听,接受监督。旁听人员未经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旁听人员需要发表意见的,可以纸条形式委托主持人宣读,或举手经主持人许可后方得发言。

六、注意事项

在参加听证前,须作好以下准备:

1.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2.需要提出意见的公民可以提前准备书面意见并签字。请尽量使用简洁、规范的表述,建议提交打印稿;鼓励公民提交有关证据,强化所反馈意见的合理性;提交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听证代表(参加人)凭本人身份证件进入会场。听证代表(参加人)缺席听证、中途退出听证,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在听证笔录上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4.听证代表(参加人)可以出示相应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5.听证会在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会场秩序。《湖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及其代理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不如实陈述意见,提供虚假证据,扰乱听证秩序的,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给予警告;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听证会结束前,听证代表(参加人)应当场阅读听证笔录;认为笔录对自己表达的意思记录不准确的,可以修改完善;应当在确认无误或修改完毕后签名。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人: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731-28689004。

特此公告。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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