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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4-08-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和项目的通知》(建办保函〔2024〕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通过专项借款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建保〔2023〕8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申报工作的通知》(建办保函〔2024〕17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于2024年9月16日举行《株洲市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 9:30

二、听证会地点: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二号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1112办公室土地征用安置中心安置协调科或电子邮箱122038550@qq.com报名(附听证会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如报名人数较多,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并在2024年9月6日(星期五)前发放听证材料。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对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人:朱旭南    联系电话:0731-28685067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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