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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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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寄宗地调查表一份(复印件),内有定界结果,如有异议,应在通知收到后十五日内提出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指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按宗地调查表上定界结果为准。
附件:界址标示、界址签章表、权属宗地图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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