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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

  时间:2024-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2020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举行《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4月15日(周一)上午 9:30

二、听证会地点: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楼二号会议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我局912办公室村镇规划管理科或电子邮箱zzghsjycsyjs@163.com报名(附听证会报名表,请如实填写)。如报名人数较多,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正式听证代表,并在2024年4月11日前发放听证材料。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听证申请人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听证参加人凭发放的有关凭证出席听证会。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对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六、联系人:黄靓怡

联系电话:0731-28685108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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