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12-14
为规范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提升乡村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株政办﹝2020﹞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了《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路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并在信封上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反馈意见”。
附件:株洲市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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