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6-1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8日至5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资规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资规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资规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将巡察反馈4个方面16个问题分解成50项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抓整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顶格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团队、科室(部门)、局直属单位和城市四区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认真督促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列入局党组会和局务会重点调度事项,半月一调度,听取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抓好日常督导调度和审核把关。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抓常抓长,使整改成为持续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的过程,通过整改加快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推进资规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长期整改3个;巡察移交的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政治生态遭到破坏,腐败流毒亟待肃清
1.政治学习入书入册,但没有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中共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8+N"学习体系(即8个"年度必须学"+N类"随时主动学")。集体研讨、结合实际开展中心组成员与其他参学群体之间的交流讨论。二是严格落实支部党员学习制度,加强党员经常教育,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上党课、业务培训、学习强国等平台,进一步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个人素养,提升学用结合的能力。
2.执行民主集中制变形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中共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上会议题按照"先制定议事原则、再研究具体事项,先制定全年计划、再研究具体项目"的原则,明确规定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工作,确保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依法有序,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增加了对人事议题的"双动议制度",通过书记碰头会和党组会进行"两会动议"。三是紧盯"关键少数",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资规局有关会议、开展述责述廉、谈心谈话等形式,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全程监督。
3.管党治党失职失责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全系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人和事,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112个,组织资规局副科职级以上的干部填写《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299份。二是对支部党员评议结果进行严格审查和把关,尤其是"七一"表彰名单,必须经过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局党组书记三层把关,最后由党组会集体决策通过。三是城市四区局均建立健全了党支部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做到事前调查论证、事中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株洲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和城市四区局分别设立了派驻检查督查组,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制定了《中共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追责问责实施办法》。
4.队伍建设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系统开展了政治建设考察,对干部的调整、晋升,严格按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党组会集体研究、廉政审查、干部选拔公示的程序进行,2022年资规局干部职工异动面比例达到了80%,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异动测评满意率超99%。二是严格干部管理,制定出台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履行借调手续、明确借调时间、规范借调行为。按照"人随编走"原则,让部门之间相互借调人员回归原编制单位工作。对编外人员进行了分批清退,截至目前,共清退64名编外人员。截至2023年5月6日,与在职员工同工同酬的10名编外人员中,仅有3人还在我局工作,下一步将继续消化,力争今年整改完成。三是进一步推进二级机构整合、改革,局党组多次研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能、资源整合工作。出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档案馆岗位设置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岗位设置,并根据现有人员和实际情况进行了首次岗位异动。
(二)履行职责跑偏走样,促进发展保障不力
1.有令不行、懒政怠政,不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土地出让金的追缴工作力度,一方面主动约谈欠缴企业,督促其主动上缴出让金,另一方面加大司法追缴力度。截至目前,有4家已交清;市资规局已对两家房地产公司向相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暂未通知开庭;已对两家房地产公司向相关区人民法院申请非诉强制执行程序,待诉权到期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有3家新增未缴企业,市资规局正在积极跟进。二是通过采取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坚持"净地"交付制度、全程跟踪提醒、探索"要约"解除制度等措施"防新增"。根据省厅《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优化房地产用地审批的通知》要求,市资规局在盘活土地存量和促进要素保障上,优化了土地供应总量和时序,压实各区政府和市属国有企业净地责任,加大土地招商;市资规局正在研究储备土地临时利用管理办法,探索以出租方式挖掘储备土地价值。三是健全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办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巡查制度》《月清"三地两矿"工作调度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加强土地违法督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为县市区真抓实干考核依据。
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乱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及程序。2022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下降46%,且未发生重大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二是实行审批与登记分离。将土地出让金缴纳环节前置,做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后才对权籍调查成果图进行审核入库,未足额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成果图入库设置为不予受理。三是加强合同管理,所有对外合同都采用业务部门起草-律师团队初审-法规科复审的程序;审查后的合同需经律师团队签字盖章,并录入台账管理。出让合同的签订,严格按经办人核对-地块竞得人核对-部门负责人核对和初审-分管局领导审批的程序操作。四是组织开展自查,集体讨论补正执法案卷2宗,同时,办案人员均对经手的案卷进行了完善,通过统一印制文书资料,形成全市统一的执法文书模板,规范执法工作规程;制定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五是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交由法规科负责,2022年依申请信息公开类应诉应复案件同比减少42%。
3.担当不足、履职不力,弱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实施"田长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田长+村民小组网格长责任制度体系,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和田间地块,严格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按照部省工作要求,对与上一轮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目标有缺口的需逐年度恢复,市资规局编制了《株洲市耕地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明确到2035年将完成39万亩耕地恢复任务,确保实现295.3万亩耕地保有量目标,并调优永久基本农田布局;逐年下发恢复耕地任务,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对无法落实耕地保护底线目标的,将按照省政府要求予以经济惩罚,具体金额待省政府发文。二是建立增存挂钩工作机制。下发《关于建立全市国有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工作机制的通知》,综合各产业园区、市县区属国有企业存量处置情况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三是建立批后监管工作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株洲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批、征、供、建、查"动态监管体系,防止出现批而未用、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四是树立"亩均论英雄"导向,出台《关于全面提升产业园区用地效益的实施细则(试行)》,通过空间管控、分级管控、分类管控、分期管控和责任管控,统一规范园区产业项目供后监管,强化入园企业亩均效益违约责任约束,提升园区产业用地效益。五是组织编制了《株洲市产业园区现状开发容量专项调查及对策研究》,推广现状开发容量调查,重点关注工业用地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合理设置招商门槛,加强规划管控,保障园区产业用地。
4.推诿扯皮、拖沓延时,慢作为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梳理职责职能,将全局59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重新梳理并制定一般业务管理全流程图;实现了59项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在窗口统一受理、限时办结,即办事项"即来即办",承诺事项"提速办结",切实提高审批服务事项速度。二是实行工业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两证合一",进一步压缩项目办理时间;与区产业办密切配合,主动为工业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前期服务,实现"拿地即开工、交地即交证"。三是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管理要求,公园类项目的用地预审及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具体事项的办理纳入省工改平台监管,由相关团队负责具体办理,确保该事项在窗口统一受理、集中审查、限时办结、及时发证。
(三)不正之风问题突出,惠民理念存在偏差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下发《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由办公室将公务接待详细情况及时在互联网+监督平台上公示。2022年办公费同比下降31.8%,公务招待费同比下降74%。二是对违规接受宴请的工作人员,加大问责力度,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肃问责一起,2022年对3人进行了党纪和政纪处分。三是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将系统内的公有住房统一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确有困难和有临时周转需求的干部职工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住房保障。对违规占有使用公用住房的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2名给予了诫勉处理,共上缴违规所得14万余元。四是出台并严格落实《局公务接待制度》,由办公室统筹管理,严格按规定落实接待标准,凭公务接待函和会议通知,一律在食堂安排接待用餐,杜绝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2.整治"四风"任重道远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两次专题研究一楼展厅问题,结合当前"三高四新"要求,优化修改相关设计,设立"首问责任制"窗口和市资规局"三高四新"领导小组项目作战室。二是将机关物业和职工小区物业分开管理,分别签订服务合同;成立职工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承担物业管理费。三是将15楼工会阅览室作为寒暑假职工子女托管班使用场地,2022年开办了第一期暑期托管班。后期将进一步提高15楼工会阅览室使用频率,由青工委、团委定期组织读书会等交流活动,作为学习、交流和阅读的场所。
3.为民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推行"三窗两首"制,所有审批事项均在一楼"首问责任制"窗口受理,杜绝办事人员与机关科室及局领导直接接触;对首问责任窗口交办的事项,由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按照项目团队化模式限时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首问责任窗口,实现办理事项"一个窗口进出"。并通过党组派出的督查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查找症结,对症下药,督促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树牢为民理念。二是将全部依申请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团队办理,形成了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树状图",最大限度缩小审批自由裁量权。在2022年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登记财产"专项指标考核全省排名第一。三是解决了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历史遗留问题,2022年累计摸排化解房地产办证历史遗留问题20宗,涉及户数8315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建立健全林业专项资金监管制度;四区局对公益林补偿资金进行梳理、排查,截至目前,四区局公益林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位。
4.廉政风险防控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会审制度(试行)》,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情况复杂、涉案金额大或者对行政相对人有重大影响的处理决定,或者应复应诉过程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民生权益,可能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会审会商。2022年对行政赔偿案的7名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并按规定进行赔偿。二是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召开财务工作专题会议,要求财务人员提高认识,查找问题,认真反思,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资金支付审核关。三是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全局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加强审计对财务管理有效的监督,同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四是制作廉政谈话记录本,班子成员人手一本,机关纪委每季度对谈话情况进行梳理汇总。
5.采购、招投标领域乱象频发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比选、评审专家抽选、交易市场招投标文书议定等方面的工作;成立局中介机构管理工作小组,确保规范管理、专人负责、服务到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对各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全程监督。二是制定出台《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区分事务类和物资类采购,区分经常性和一次性采购,区分领用物资和采购物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内部控制监督管理作用。三是从2023年开始,《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土地出让委托评估管理工作办法》(株资规办发〔2020〕5号)不再施行,市资规局严格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株政办发〔2022〕31号)要求,所有土地评估项目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发布土地评估招标邀请公告,以公开竞价方式确定评估机构。四是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保密局《涉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项目的采购,完善了采购工作流程,已主动跟财政部门对接报告项目涉密等级和采购方式确定情况。五是完善项目分包审批制度。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审批,市规划设计院各部门(含分公司)将三万元以上的分包项目,填写审批单,经分管领导、法务初审同意后,上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才能签订项目分包合同。
(四)巡察审计整改不力、问题整改仍需回头
1.以解释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2020年,市资规局通过开展政府雇员公开招考、资产清理移交等工作,消化了5名同工同酬人员;2022年,在编外人员清理过程中,根据工作现实表现,清退了1名同工同酬人员;2023年,再次清退1人。截至目前,共清退10名同工同酬人员中的7人,力争年内全部消化。
2.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对上级巡察指出的科室经费包干问题未整改落实到位进行了回头看,查清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取消了科室接待经费和财务包干经费,实行全局财务统一账户、一支笔签发的制度程序。
3.以轻问责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审计局专项审计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再次进行了认真梳理,并按要求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市资规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株洲市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株资联〔2022〕3号)文件,对征拆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业务流程、资金归集与拨付、监督管理等内容,采取了新的管理模式,自2022年3月起施行。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是强学习,在坚定政治信仰上下功夫。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锻炼,认真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反复研读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强规范,在扎紧制度笼子上下功夫。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从干部的日常管理,到资金的运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业务上的职责、权力边界等各个层面,做好配套衔接,制度完善,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着力营造班子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严管理,在监督检查执行上下功夫。定期组织开展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85078;邮政信箱:株洲市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党委收,邮编412007(信封请注明:对市资规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26065686@qq.com。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
来源:清廉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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