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自然资源部门对“利剑”行动情况不了解”完成整改的情况公示
时间:2023-06-07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和株洲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有的县市区安排部署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认识不够深刻、部署不够到位,在抓“利剑”行动工作中“紧一阵,松一阵”。株洲市石峰区、荷塘区等地方对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通知响应不及时、动员部署滞后,自然资源部门对“利剑”行动情况不了解。
责任单位:市资规局、石峰区人民政府、荷塘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深入推进“利剑行动”,加强各职能部门防患化解生态环境隐患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各项工作。
整改措施:
(一)积极动员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调度“利剑”行动专项督察整改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工作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二)落实监管责任,压实责任,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专项整改机制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问题清单,结合实际进行逐项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推动问题解决到位,切实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实效。
(三)加强各部门生态环境问题联动执法,紧抓辖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早发现,早整改,提高辖区环境安全指数,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效果:
《全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督查报告》下达后,资规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各职能部门防患化解生态环境隐患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多次组织召开配合省“利剑”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工作调度会、问题整改推进会,专题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形成长效机制。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剑”行动宣传工作方案》;通过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了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2023年6月14日
受理部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18975317766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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