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按照国家、省统一工作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前瞻描绘了2035年株洲城市发展的空间战略蓝图,促进国土空间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9:00—11:30
地点:株洲市规划展览馆2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公众听证代表名额为10-15人。在株洲市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株洲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
2.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报送至邮箱:zzkjgh2020@163.com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我局将于2023年5月4日前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并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听证须知
1.《规划》已于2023年2月17日-3月18日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2.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5.经批准后的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通告
联系人:刘智钰,邮箱:zzkjgh2020@163.com,联系电话:0731-28685089。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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