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商公告
时间:2022-05-27
2022年5月25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2022年第1次)审议通过市本级2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向社会公开招商,凡有购买意愿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局咨询了解相关信息。招商地块情况如下:
以上地块情况最终以出让挂牌公告为准。
招商联系人: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蔡勇 联系电话:0731-28685223,杨萍 联系电话:0731-2868507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滨江南路普通商品房地块
位置 | 天元区湘水湾片区滨江南路西侧 | |||||||
出让面积 | 77436.08㎡(合116.15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77436.08㎡ | 1.0≤容积率≤1.7 | ≤30% | ≥30% | /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39839万元(合343万元/亩,楼面地价3026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992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400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6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2160㎡,占地面积不小于36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3、【配建绿地】地块东侧规划绿地面积约11293㎡由竞得人负责建设(最终面积以审批为准),绿地工程应与项目同步建设,建设方案由竞得人提出,应满足控制性规划要求,绿地工程建成并验收后,应无偿移交给政府。 4、【配建道路】地块北侧规划道路为配建道路,道路长度约为394米,宽度约为7米(最终面积以审批为准)。a.竞得人可选择配建或不配建道路。b.如竞得人配建道路,道路工程与项目同步建设,道路工程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应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竞得人配建的道路,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政府按财政评审价格予以回购。c.如竞得人不配建道路,则道路工程按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 | |||||||
新马EBD储备地块73亩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马家河街道新马社区,新马大道与仙月环路交叉口东侧 | |||||||
出让面积 | 47727.32㎡(合71.59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47727.32㎡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5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7969万元(合251万元/亩,楼面地价1711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539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180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82亩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农科社区和仙岭社区,万溪路以北、新马东路以西、新马大道以东 | |||||||
出让面积 | 55179.83 ㎡(合 82.77 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55179.83㎡ | 1.0﹤容积率≤2.1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2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1272万元(合257万元/亩,楼面地价1836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6382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15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七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万丰社区,万丰路以北、新马大道以南、仙月环路以东、万溪路以西 | |||||||
出让面积 | 88848.61㎡(合133.27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88848.61㎡ | 1.0<容积率≤2.2 | ≤40% | ≥30% | ≤80米 | ≤22% | 商业1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1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34783万元(合261万元/亩,楼面地价1780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0435万元,每次增价幅度350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9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四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新马大道东侧 | |||||||
出让面积 | 72521.15㎡(合108.78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72521.15㎡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0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7304万元(合251万元/亩,楼面地价1711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8192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75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一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新马大道东侧 | |||||||
出让面积 | 61745.52㎡(合92.62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61745.52㎡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3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4081万元(合260万元/亩,楼面地价1773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7225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40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9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八
位置 | 宗地位于天元区马家河街道万丰社区和仙岭社区,万丰路以北、新马大道以南、万溪路以东 | |||||||
出让面积 | 68570.5㎡(合102.86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68570.5㎡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22]0036号)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7361万元(合266万元/亩,楼面地价1814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8209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74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二(南)
位置 | 新马工业园片区新马东路西侧 | |||||||
出让面积 | 48131.64㎡(合72.20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48131.64㎡ | 1.0≤容积率≤1.5 | ≤32% | ≥30%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6895 万元(合234万元/亩,楼面地价2340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5069万元。每次增价幅度170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二(北)
位置 | 新马工业园片区新马东路西侧 | |||||||
出让面积 | 57487.04㎡(合86.23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57487.04㎡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1385万元(合248万元/亩,楼面地价1691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6416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15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新马EBD储备地块三
位置 | 新马工业园片区新马东路西侧 | |||||||
出让面积 | 115843.38㎡(173.77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115843.38㎡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45180万元(合260万元/亩,楼面地价1773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3554万元。每次增价幅度455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9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3240㎡,占地面积不小于54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汽博园储备地块八
位置 | 天元区栗雨片区吉利路南侧 | |||||||
出让面积 | 5361.95㎡(合8.04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零售商业用地 | 5361.95㎡ | ≤1.2 | ≤45% | ≥10% | / | /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054万元(合131万元/亩,楼面地价1638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50%确定为527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 | |||||||
附加条件 | 地块位于株洲汽车博览园内,规划为汽车4S店项目,为满足园区产业配套需求,自确定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10日内,最高报价人应与园区管理方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入园协议》,对在该地块内投资建设汽车4S店项目的事项进行约定,否则竞买无效,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概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项目入园协议》由株洲高科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拟定,与宗地挂牌公告一并公示。 | |||||||
武广十九号地块一
位置 | 天元区栗雨南路以东、衡山西路以南、栗合路以西、响合路以北 | |||||||
出让面积 | 111816.99㎡(合167.73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111816.99㎡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71285万元(合425万元/亩,楼面地价楼面地价2898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21386万元。每次增价幅度715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12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占地面积不小于72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武广十九号地块二
位置 | 天元区栗合路以东、衡山西路以南、西环路以西、响合路以北 | |||||||
出让面积 | 88842.09㎡(合133.26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88842.09㎡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56369万元(合423万元/亩,楼面地价2884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691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65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石峰区空压机厂棚改项目二期用地A地块
位置 | 石峰区轨道城片区山庄路南侧 | |||||||
出让面积 | 6095.74㎡(合9.15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6095.74㎡ | 1.0﹤容积率≤4.38 | ≤25% | ≥35% | / | ≤3% | 1.0个/100㎡建筑面积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3898万元(合426万元/亩,楼面地价1460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17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 | |||||||
附加条件 | ①【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②此二期地块需与一期地块一起使用。 | |||||||
水木阳光里二期地块
位置 | 荷塘区水竹湖片区迎风路南侧 | |||||||
出让面积 | 118056.12㎡(合177.08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118056.12㎡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商业比例≤5% | 住宅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54507万元(合308万元/亩,楼面地价2099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6353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46万元。 | |||||||
附加条件 | 1、【配建幼儿园】需配建独立占地12班规模以上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小于4320㎡,占地面积不小于7200㎡,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可退返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按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宗地成交楼面地价×40%核算)。 2、【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3、【配建道路】地块南侧规划六路为配建道路,道路长度约为395米,宽度约为20米(最终面积以审批为准)。a.竞得人可选择配建或不配建道路。b.如竞得人配建道路,道路工程与项目同步建设,道路工程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应取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竞得人配建的道路,在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政府,政府按财政评审价格予以回购。c.如竞得人不配建道路,则道路工程按照政府投资计划实施。 | |||||||
原天友酒店储备地块
位置 | 荷塘区红旗南路255号 | |||||||
出让面积 | 1041.67㎡(合1.5625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商服用地 | 1041.67㎡ | 6.24(折算) | 按现状 | 按现状 | 按现状 | 100%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2018年5月8日原市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对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服务中心用地予以重新规划的复函》实施。 | ||||||||
出让年限 | 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024万元(合655万元/亩,楼面地价1575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 100 %确定为 1024 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 | |||||||
附加条件 | 地面现已建成一栋高层建筑物,根据原核发的房产证,证载建筑总面积为6500.12㎡, 地面资产价值取整确定为2158万元。该地面资产价值须由最高报价人自确定最高报价人身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最高报价人自行承担。 | |||||||
原市轻工供销公司水仙路地块
位置 | 荷塘区水仙路西侧,荷塘星城东侧 | |||||||
出让面积 | 4098.45 ㎡(合 6.1476 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4098.45㎡ | 1.0≤容积率≤4.0 | ≤30% | ≥30% | ≤80米 | ≤15% | 0.8个/100㎡建筑面积 | |
竞得人必须按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937万元(合478万元/亩,楼面地价1791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 30 %确定为 882 万元。每次增价幅度50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朱田铺储备地块二
位置 | 芦淞区朱田铺村服饰大道南侧 | |||||||
出让面积 | 67282.93㎡(合100.92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商业用地 | 67282.93㎡ | ≤2.8 | ≤40% | ≥15% | / | / | 商业1个/100㎡建筑面积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9369万元(合291万元/亩,楼面地价1559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8811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95万元。 | |||||||
龙泉储备剩余地块二
位置 |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朱田铺村 | |||||||
出让面积 | 14705.61㎡(合22.058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商业用地 | 14705.61㎡ | ≤2.5 | ≤40% | ≥15% | / | / | 商业1个/100㎡建筑面积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6309万元(合286万元/亩,楼面地价1716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893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94万元。 | |||||||
龙泉储备剩余地块三
位置 | 芦淞区龙泉街道办事处朱田铺村 | |||||||
出让面积 | 26534.26㎡(合39.801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商业用地 | 26534.26㎡ | ≤3.0 | ≤40% | ≥20% | / | / | 商业1个/100㎡建筑面积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12060万元(合303万元/亩,楼面地价1515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3618万元。每次增价幅度121万元。 | |||||||
枫溪配套一号一地块
位置 | 宗地位于芦淞区枫溪片区枫四路北侧 | |||||||
出让面积 | 91769.95㎡(合137.655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91769.95㎡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40196万元(合292万元/亩,楼面地价1991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12059万元。每次增价幅度402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枫溪配套一号二地块
位置 | 芦淞区枫溪片区枫四路北侧 | |||||||
出让面积 | 57398.81㎡(合86.098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57398.81㎡ | 1.0≤容积率≤2.2 | ≤22% | ≥35% | ≤80米 | 3-5% | 商业0.4个/100㎡建筑面积,居住1个/户 | |
竞得人必须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4280万元(合282万元/亩,楼面地价1923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7284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43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太平桥社区储备地块一
位置 | 云龙示范区太平桥社区云龙大道以西,学林路以南 | |||||||
出让面积 | 57882.29㎡(合86.82亩) | |||||||
出让方式 | 网挂 | |||||||
规划指标 | 土地用途 | 净用地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 | 商业比例 | 停车位标准 |
城镇住宅用地 | 57882.29㎡ | 1.0≤容积率≤2.0 | ≤30% | ≥30% | 60米 | / | / | |
竞得人必须按照正式《地块规划条件》和蓝线图实施 |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出让 起始价 | 出让起始价确定为23153万元(合267万元/亩,楼面地价2000元/㎡),竞买保证金按出让起始价的30%确定为6946万元。每次增价幅度235万元。 | |||||||
附加条件 | 【学位配套】竞得人应按照《株洲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实施办法》(株政办发(2022)2号)的规定承担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义务或配套费用的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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