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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4-12
我市自2020年建立城区标定地价体系,根据国家规程及相关文件规定,标定地价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更新。本次更新对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用地标准宗地价格进行了微幅调整,更新成果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发布,自2021年4月7日起执行。
2021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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