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统计局关于株洲市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时间:2016-08-19
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和省国土资源厅统一部署,株洲市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逐年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变更调查采用统一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国土资源部统一组织、各县(市)区实地调查、分级控制成果质量,采用遥感监测和增量更新技术,保证了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和实地三者相一致。全面掌握了全市2015年度土地利用实际变化情况,保持了全市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 株洲市主要数据
(一) 地类数据
耕地: 208985.45公顷(313.48万亩)
园地: 7571.33公顷(11.36万亩)
林地: 685609.24公顷(1028.41万亩)
草地: 27326.46公顷(40.99万亩)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92305.52公顷(138.46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 20663.56公顷(31.00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359.57公顷(89.04万亩)
其他土地: 22934.34公顷(34.40万亩)
按三大类分,全市农用地962066.17公顷(1443.10万 亩),建设用地107936.16公顷(161.90万亩),未利用地54753.14公顷(82.13万亩)。
(二)权属数据
全市共有国有土地105312.62公顷(157.97万亩),集体土地1019442.85公顷(1529.16万亩)。
二、全市主要变化情况
(一) 地类变化
全市农用地比上年度减少755.78公顷(1.01万亩),其中耕地减少10.26公顷(0.02万亩)(年内增加216.89公顷);建设用地增加973.57公顷(1.46万亩);未利用地减少217.79公顷(0.33万亩)。
(二)权属变化
全市国有土地比上年度增加925.52公顷(1.39万亩),集体土地相应减少925.52公顷(1.39万亩)。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株洲市统计局
2016年 8月 16日
附: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相关说明 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相关说明 ① 本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时点为2015年12月31日,地类面积及变化不包括2015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中的“批而未用”土地,及其相应占用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面积变化情况。 ② 2014年度的土地变更以现状认定为原则开展,对于已经省政府批准实地未建设的“批而未用”土地,不在数据库中进行变更,由此形成了一套以现状为年末数据的面积汇总表上报国家后,由国家统一组织,在现状数的基础上,叠加2014年“批而未用”土地,汇总形成了2014年末管理控制数,在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以2014年末管理控制数作为2015年年初数进行汇总统计,从而导致2014年年末面积与2015年年初面积不一致。所以2015变更调查表内的耕地面积同比2014年末要减少10.26公顷,实际上在2015年度内我市耕地增加了216.89公顷。 ③ 本报告正文中2015年末与2014年末的数据对比情况,均指2015年现状统计数与2014年末管理控制数之间的对比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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