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二调简报第14期
时间:2009-12-25
株洲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株洲市土地调查办组织召开城市四区
12月份土地调查调度会议
株洲市土地调查办于2008年?12月18日上午8点半在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局务会议室组织召开城市四区土地调查调度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市土地调查办人员和城市四区国土资源分局主管土地调查工作的副局长、地籍股长以及416队的各项目负责人、部分作业人员。本次会议主要是回顾今年城市四区的土地调查工作,并就近期416队作业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对土地使用者进行乱表态的问题进行处理。会议由市土地调查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罗树壮主持,市土地调查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彭金生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城市四区土地调查办及四区作业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分别对这一年来各自的土地调查工作进展做了详细的汇报,并制定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安排,还提出了一些在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土地调查办技术专家组成员赵煜鹏就前期四区检查工作做了简短的介绍,提出了:调查工作进度不一、调查标准不一、作业人员素质不一,直接导致城镇地籍调查成果质量存在一定的问题,对416队检查后的改进措施表示了肯定,并表示市土地调查办还将近期再次对城市四区的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巡回检查。市土地调查办副主任罗树壮对土地调查工作的计划安排问题、质量问题、作业队伍的纪律问题和检查问题提出了意见,还对会上四区调查办及作业单位提出的调查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的答复。
市土地调查办副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彭金生对大家这一年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特别对石峰区土地调查办的领导重视、协调工作做得好、调查进展快速提出了表扬。但对近期出现的416队作业人员在调查工作中对土地使用者进行乱表态的问题,歪曲本次土地调查工作的意义,破坏了国土资源局的形象,表示要严肃处理:要求416队对作业人员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各分局土地调查办尽快组织各土地调查项目组开会讨论解决办法,加强督察检查工作,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最好,在土地调查工作上还从四方面提出了要求:1、落实好协调人员加强协调工作,各分局加强检查督察工作。2、作业队伍加快进度,一定要按时按质完成本次土地调查任务。3、按省土地调查办要求整理材料,一定要在年底完成并通过农村外业土地调查工作预检。4、市土地调查办跟财务科、审计科衔接,检查四区土地调查办经费是否专款专用。
我市五县市农村土地外业调查成果
已全部通过市级复查
我市土地调查办与市土地调查技术专家组一起,于12月8日至12月12日和12月26日至30日对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的农村土地外业调查成果进行两次复查。
经过检查,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的农村土地外业调查采用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符合规程要求,行政区域界线依据省土地调查办公室提供的行政区域界线,采用的技术方法正确。虽然在第二次复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整体上达到了国家、省有关技术规程的指标要求,通过市本级的复查,复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市)尽快组织人员补充完善。
株洲县已于12月9号,通过市本级复查。目前五个县(市)农村土地外业调查成果已向省土地调查办申请预检。
我市城市四区农村土地外业调查成果通过
省土地调查办预检
根据我市土地调查办的申请,省土地调查办预检小组四人分别于12月19日—22日在长沙对我市城市四区农村土地外业调查的图件,市本级的复查、区级的自检、承担单位的自查资料进行检查;并于12月24日—25日对我市城市四区农村土地调查外业进行检查。
本次预检的内业检查:省土地调查办检查了我市本级31370个图斑,共发现有疑问的图斑170个,疑问线状地物为20条,合格率为99.4%。抽取了10%的原始调查图件和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和32条权属界线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地类一致性与影像套合检查情况和原始调查图件及手簿检查情况总体较好,权属界线经检查修改后核对无误。
外业检查:抽取了荷塘区的明照乡、仙庾镇、桂花办事处,芦淞区的五里墩乡,石峰区的云田乡、龙头铺镇,天元区的马家河镇、群丰镇共8个乡镇,17个村的部分图斑、线状地物及零星地物进行了检查,外业检查涉及的乡镇达到了乡镇总数的47%。本次共检查的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共564个,其中错误的为24个,合格率为95.7%。
株洲市本级土地调查外业成果达到了国家、省有关技术规程指标要求,通过了省土地调查办的农村外业预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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