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 执法监察

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时间:2014-12-09

被处罚单位: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罗汶

      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文化二村

      由:非法占地

经调查核实: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于1985年成立,主要从事成套电气设备生产。公司成立初,从株洲郊区建宁乡黄田村购买了共计面积为686.86㎡的两块土地,其中一块面积为426.10㎡的土地以原公司法人刘红兵的名义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株国用〔2008〕第B02244号),另一块面积为249.53㎡的土地以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名义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株国用〔2013〕第A4181号),株洲市规划局于2013614日下发《关于原刘红兵和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地块申请土地变性和规划条件的函》(株规函〔201351号),拟同意该地块变性为居住用地,同年9月,公司因发展需要,将该两块土地上原有建筑物拆除,并占用28.36㎡国有空余地开始动工进行改建。20146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株国用〔2008〕第B02244426.10㎡土地变更至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名下,目前项目由达人电器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经市国土资源规划测绘院测量,该项目实际占地662.46㎡,超出发证面积28.36㎡,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国土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改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已构成非法占地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规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湘国土资发〔201354),我局决定对湖南达人电器有限公司的土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对非法占用的662.46㎡土地处以10/㎡的罚款,共计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仟陆佰贰拾肆元整(¥6624元)。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