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X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时间:2014-05-16
承办单位:XX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员:XX、XXX
当 事 人:XXX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12月,XX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XX中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XXX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相关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XX村土地兴建升压站,经实地勘测核实,总占地面积13.81亩,地类为:耕地0.95亩,林地12.86亩。该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涉嫌未报先用非法占用土地行为,XX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3月26日予以立案,依法于2014年5月12日对该公司作出并下达《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XX县国土资罚字[2014]3号 ),该单位已于2014年5月14日缴纳罚款49190元,履行到位。
案例评析:1、违法定性准确,处罚严谨到位,证据资料齐全。XXX有限责任公司为响应国家开发风电项目政策,推进我省风力发电的规模化发展,通过XX人民政府招商引资达成开发意向,此项目实为利国利民,但经XX县国土资源局取证充分证明,该单位未按程序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占用XX村土地启动项目,违法事实定性清晰,处罚条款准确无误,证据资料齐全。2、敢于碰硬,保障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土地秩序。不难发现此案违法用地的主体是XXX有限责任公司,但该公司位于XX县XXX区工业园,此项目实为当地政府招商引资引进,本案办理过程可谓攻坚克难,违法单位出具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文件、湖南省林业厅、水利厅等批准项目文件,但是XX县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敢于动真,不管项目后台多硬,仍积极取证并认定违法用地行为属实,对项目用地单位坚持严肃查处,收缴罚款49190元全部到位,考虑项目利国利民,督促用地单位积极办理报批手续事宜,有效保障了县域国土资源依法依规合理开发利用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