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煤矿非法开采案
时间:2014-05-05
承办单位:XX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员:XX、XX
当 事 人:XX煤矿
2014年4月28日,XX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对该矿实地检查时发现该矿涉嫌存在超深行为,XX局立即聘请了株洲市天一测绘责任公司对该矿进行了实地测量。根据测绘单位出具的《XX矿山超深越界鉴定书》,执法人员对该矿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暗斜井(+33m至-77m至-158m至-190m)及其延伸的-77m、-158m、-190m水平所有石门与煤巷;东暗斜井(-10m至-62m)及其延伸的-10m、-62m水平所有石门与煤巷存在超深开采行为,超深巷道长为166.1米,出煤量为158.9吨。
XX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和《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矿的上述行为拟作出责令XX村XX煤矿立即停止超深行为,退回到《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矿界范围内,并在超深处打好永久性密闭。没收违法所得叁万壹仟元整(单价以该矿提供的湖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价格200元/吨计算)。3、处以罚款肆仟元整。
案件评析:本案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发现,在查处过程中,案件承办人员工作细致入微,相关材料收集齐全、证据充分、链条完整、法律适用准确,此次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当地的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的行为,对XX范围内的超深越界采矿者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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