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典型案件株洲市XX县XXX非法买卖土地案
时间:2014-03-21
承办单位:XX县国土资源局
承办人员:XXX XXX
当 事 人:XXX
2013年5月,群众举报反映XXX将原县交通局所属的XX村养路工班土地非法卖给本村村民建房。接到举报后,XX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办案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立案展开调查。
经查,2010年8月至今,XXX陆续将从XX村和交通局买到的土地(3285.4平方米)卖给本村XXX等八户村民建房,土地出售总价共计为18.75万元,从中获利共11.8570万元。
2013年5月9日,XX县国土资源局对XXX的土地违法行为(对交通局非法转让XX村养路工班土地另案处理)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被非法买卖土地违法所得11.8570万元整,处以罚款1.7785万元,共计人民币13.6355万元。处罚决定下达后,XX县纪委给予XXX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评析:1.XX县集体土地非法买卖是集体土地违法行为中常见的一种,XX执法监察大队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集体土地用地监管;2.该案件实际违法时间为2010年,查处时间为2013年,属历史违法用地;3.该宗违法用地线索来源为群众举报;4.该案件违法涉及人员广,金额较大;5.该案件违法人为党员干部,XX县局已向县纪检反映此案情况,县纪检已对该案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此案件对人对事处理均已到位。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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