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国土业务 >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2025】第735号

  时间:2025-11-26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的权利予以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以公示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登记四科)

电话:0731-28685006

序号

原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书

证 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拟登记人

备注

1

黄静强世)张亚勤

不动产证

(2018)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01022

荷塘区月塘街南岳岭社区2104

建筑面;53.08平方

住宅

张亚勤


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6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