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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株集(2025)250号

  时间:2025-10-27


       黄   论   虚     因保管不善,将 湘(2022)株洲市不动产权第0012411  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 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论虚

2025 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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