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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0-21
黎发根因保管不善,将株县22B集用(89)字第15-11-14号《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黎发根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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