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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2025】第618号

  时间:2025-10-21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的权利予以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登记四科)

联系电话:0731-28685006

序号

原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 型

不动产权属书

证 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拟登记人

备注

1

刘强(已故)谭丽珍

房产证

00107285 

芦淞区贺嘉土办事处贺嘉路139302

建筑面积:96.49平方米

住宅

谭丽珍


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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