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株集(2025)237号
时间:2025-09-3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株县24B集用(1989)字第15--6号 | 陈必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天元区雷打石镇小冲村湴塘组 | 房屋已全部拆除原址改建 |
登记机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印 章)
2025 年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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