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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株集(2025)201号

  时间:2025-09-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 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株县25B集用(88)字第12-3号

陈金池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天元区三门镇黄田村陈家组

证已经遗失

 

登记机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章)

2025 年 9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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