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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不动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登记公告[2025]第17号

  时间:2025-07-31

根据《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财政局、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信访局、国家税务总局株洲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解决市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株资联[2024]2号)之规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登记单方申请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科)

联系电话:0731-28685006

序号

权利人(申请人)

义务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1

邓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00028732 株国用(2005)第B07678号

天元区天平路花园二村67栋

106.59

住宅

  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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