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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28
余杏荣因保管不善,将株房字第007874号、株郊集建(90)字第BI05-6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尧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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