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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编号:株集(2025)155号

  时间:2025-07-28

      余杏荣因保管不善,将株房字第007874号、株郊集建(90)字第BI05-68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蒋尧

2025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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