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2025】第433号
时间:2025-07-25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的权利予以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规[201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天元区神龙大道399号株洲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专区(登记四科)
联系电话:0731-28685006
序号 | 原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 型 | 不动产权属书 证 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拟登记人 | 备注 |
1 | 张洪芝(已故)郭爱国 | 房产证 土地证 | F002431 株天元国用(1998)字第B676号 | 天元区长江南路滨江一村38栋301号 | 建筑面积:68.12平方米 | 住宅 | 张双玉 |
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