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株集(2025)129号
时间:2025-06-27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神龙大道339号株洲市民中心A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株洲市天元区自然资
源局群丰自然资源所
联系方式:0731-28685699或0731-28685240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刘志其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天元区马家河街道办事处万丰社区肖大塘组 | 430211004005JC00400F00010000 | 134.78㎡ | 住宅 |
登记机构:株洲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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