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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时间:2021-03-01

2020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法治化、科学化。现将相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分解任务。为配合我市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我局在参加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后,第一时间即向局党组进行了报告,并由局领导召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严格对照《关于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中的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工和部署,确保示范指标体系中的各项工作得到实施。通过抓关键少数、抓机制完善等,全面营造我局依法行政良好氛围。认真做好学法普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积极配合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各项活动。未发生落实不力,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行为。同时,我局还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开展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制定发布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湖南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交房即可交证”、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全力开展“多测合一”改革等三项工作为抓手,优化服务举措,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提升不动产登记、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助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

二、依法履职方面。一是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职责职能编制并在官网上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公告服务事项清单,同时,根据机构改革、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实现清单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印发了《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努力实现自然资源和规划“智慧监管”。三是加强公平性审查。制定了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性审查,确保不存在有违公平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国土资源听证制度与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局法规科列席局党组会,参加除人事以外的所有议题,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在规划修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开发整治等方面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加强风险性评估。 二是建立会商制度。以问题为导向,会商处理疑难杂症事项,定期组织召开业务会商会,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的落实,解决了“九天国际广场”拆迁安置房办证、“福缘新秀”小区办证、“汉华国际”小区办证等多个遗留问题,为上千户业主办理了不动产证,百姓多年办证期望得以解决。三是做好律师团队管理。近三年随着我局职责职能的变化,业务量剧增,我局由一家律师服务团队到两家律师服务团队,将律师坐班制度由局机关扩大到四个分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行政决策及日常业务提供法律事务指导与服务。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方面。一是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在官网上公布我局投诉举报热线,在大厅设立举报箱并附联系方式,同时在局门卫室、一楼大厅设立信访室,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二是做到事事有回音。对能迅速处理的问题,当场为群众解决。需要业务部门会商的,先登记后回复,年均处理来电来信500余起,接待上访群众上千余人。针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能及时调查核实并主动向公众公开。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就征地拆迁、土地矿业权出让转让、规划计划等方面进行重点公示;确立专人进行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回复信息公开申请近百次。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方面。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信访复查委员会和专门的案件审理室,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时限,行政复议决定书及时在官网公开。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按照“谁承办,谁应诉,谁负责”的原则,从权力与责任共担的角度出发,制定了局《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对应诉过程中的举证、答辩、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二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印发了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领导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在局信访科经费预算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专项工作经费,据实支出。三是加强引导。在征地拆迁、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产生影响的相关文书中,告知听证、复议和诉讼的权利,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六、法治宣传方面。发挥部门优势,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一是加强系统内干部法治教育。局党组带头学法,全年局党组开展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十次。全面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在年内召开的所有局长办公会、各项业务培训会前,均组织所有参会人员学习最新发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结合工作实践向社会普法。把自然资源和规划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国土资源法治实践全过程,通过在执法处罚、行政许可、规划编制、土地交易、地质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等多领域的具体行政行为中,积极主动向群众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2020年认真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土地管理重要论述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精神系列工作措施集中宣传解读培训、纪念《信访条例》颁布实施15周年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学习主题日等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三是积极创新普法模式。充分利用主题日普法。在坚持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坚持多样性,不断创新。建设了宪法修正案学习文化长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文化长廊,充分发挥规划展览馆、报刊、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技术在普法中的作用。同时积极推进“法规政策进社区”活动, 结合世界地球日开展“珍惜自然资源 呵护美丽国土——讲好我们的地球故事”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了一场专题展览,一场科普报告会,一个青少年互动活动,向公众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结合“6.25”全国土地日,在市传媒大厦举办“信·国土”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诵读、讲述、表演、采访等表现形式,扩大自然资源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四是借助政策文件制定工作普法。充分利用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对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地下空间出有偿使用办法、土地出让、规划修编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五是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诉讼、信息公开、信访等工作实践中,大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将信访接待、听证会、行政纠纷调解过程延伸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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