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两型国土”“民本国土”“高效国土”“智慧国土”等4个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3-08
株国土资发〔2018〕4号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印发“两型国土”“民本国土”“高效国土”“智慧国土”等4个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土资源会议、市国土资源局务虚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打造建设“四个国土”,经局党组同意,现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建设“两型国土”活动实施方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建设“民本国土”活动实施方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高效国土”活动实施方案》《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建设“智慧国土”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3月7日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两型国土”活动实施方案
为打造建设“四个国土”,将“两型”理念全面贯彻到国土资源管理各方面各环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着力推进“四个国土”建设,增强全市系统节约资源意识、环境保护意识,通过“两型”理念的引领,实现“绿色”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理念,将国土资源使用和管理建立在节约集约、生态文明的基础上,即土地、矿产资源的批、征、供、用、补、查等各领域各环节,通过采取行政、技术、管理等综合措施,厉行节约,提高利用效率,尽可能的减少资源消耗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日益增长的土地矿产资源要素需求,形成发展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助推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1. 到2020年,我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32万公顷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9.95万公顷,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1.64万公顷。
2. 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及时完成土地整治、复垦项目的建设任务,确保耕地保有量30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1万亩不减少。
3. 2018年完成城区范围内低效工业用地清理调查,对经认定的低效用地提出处置措施,实现低效用地处置制度化。
4. 定期清查动态监测网内疑似闲置土地,分年度按要求处置到位。
5. 前五年平均供地率达到75%以上。
6. 按规划要求调控矿山数量和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和矿山布局。2020年,保留矿山数量符合第三轮矿规要求。
7. 2018年机关人均电费同比下降5%,水费同比下降5%,公务用车油耗同比下降5%,办公用品费用同比节约5%,接待费用同比下降5%。
8. 以创建全省文明标兵单位为当前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长远目标,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9. 对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进行年度评价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局建设“两型国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用地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和问责。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土地管理工作组,由用地科牵头;矿政管理工作组,由地环科牵头;机关建设工作组,由办公室牵头。办公室、法规科、人教科、党办、规划科、耕保科、用地科、土地利用科、矿管科、地矿科、地环科、执法支队、地环站、直属各分局共同参与。
四、主要任务
(一)土地管理方面
1.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根据“多规合一”的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编制中,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划定利用管制分区,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布局生态保护用地,建设以林地、园地、耕地等“绿心”、“绿带”为主体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预审。(责任单位:规划科、耕保科、矿管科)
2.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和报备工作;强化土地整治项目报备工作调度机制。(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综合整治处)
3. 盘活建设用地指标。大力推进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将废弃的宅基地、工矿用地等纳入拆旧复垦区,增加农用地转用指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创新土地管理模式,保证土地资源的生产能力,实现土地资源的供需动态平衡。(责任单位:规划科、用地科、土地利用科)
4. 用好城镇低效用地。定期调度年度出让供地计划完成进度,做好土地招商工作。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建立健全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利用和高效配置。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组织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明确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责任单位:土地利用科、土地储备中心、规划科、各分局)
5. 加强闲置土地清查。完善闲置土地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相关部门共同处理闲置土地。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消除闲置土地中存在的政府因素,促使各项目尽早动工,消除闲置。加大对自身原因产生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程序调查处置。(责任单位:执法支队、用地科、土地利用科)
(二)矿政管理方面
1. 突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持续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测,推进绿色勘查,准确掌握矿山年度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监督管理,提高储量评审的质量和效率,抽查储量报告评审的时效性,提高储量报告编审的质量。(责任单位:地矿科)
2. 强化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管控。开展矿山超深越界专项整治行动,并督促各县市区局开展超深越界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持证矿山进行超深越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手续,严格查处非法勘查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以采代探、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矿管科、执法支队)
3. 注重矿山企业整合优化。对全市采矿权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摸清过期矿业权的基本情况、开采现状、过期原因和存在问题,摸清在有效期内采矿权生产规模、生产情况、资源处理赋存情况,对过期矿业权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根据湖南省矿山开采准入制度要求,针对生产规模达不到标准的,通过资源开发整合、扩界、加大投入等方式达到要求,否则不再办理采矿登记相关手续。对全市清理出的“占而不采”采矿权,及时向省厅报告,根据省厅批示对此类矿权依法处置。及时更新采矿权管理数据库,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审批、监管程序,有效提升矿业权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矿管科)
4. 严格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积极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和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数据库。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确保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面积和矿山土地复垦面积达标。根据各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要求,对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进行年度评价工作。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建立矿山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矿山环境监管,全面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地环科、地环站)
5.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开发。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地质遗迹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禁止任何损害保护对象的行为发生。督促各地质遗迹保护区普及宣传地质遗迹知识,增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保护地质遗迹和生态环境的意识。推进地质公园科学研究与科普活动、地质公园管理与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督促指导酒埠江国家地质公园、云阳山省级地质公园加大规范建设和开发力度。加强地质遗迹调查成果利用,开展地质遗迹保护与利用区划。指导实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切实做好中央财政投资的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责任单位:地环科)
(三)机关建设方面
1. 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车辆油耗,实施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节约办公用品和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品购买使用管理细则》,规范办公用品及设备集中采购。推行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设备和资源,发挥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作用,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耗材,节约会议和公共活动开支。进一步精简文件,减少会议,尽量压缩开会时间,提高会议效率。落实节俭原则做好会务及公务接待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分局)
2. 加强环保型机关建设。加强绿色采购,采用节能新技术,更换节能设备。办公用品优先采购高效节能的环保产品,基础设施维修优先选用环保节能材料产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办公室物品要摆放有序,设施完备良好。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垃圾堆放场所,清运及时,保持局机关周边干净整洁。建设无烟办公室、无烟会议室。(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分局)
3. 加强文明单位创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珍惜党员称号、珍惜机关形象、珍惜个人荣誉”,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大力弘扬先进事迹,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创新、有为的精神风貌。深入开展读书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推行“五问工作法”模式,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实行日常工作纪实管理。积极参加市直机关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党办、人教科、办公室、老干科、工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把“两型国土”建设的要求,内化为开展工作自觉遵循的理念,切实将“两型国土”建设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标准和办法,并结合“五问工作法”,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打造合力。开展“两型国土”建设工作涉及到众多业务工作,需要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和支持。各责任部门要自觉做好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三个工作组抓好统筹协调,必要时搭建部门联系平台,确保相关工作系统推进。
(三)营造氛围。要依托局门户网站、展板及相关平台,扩大“两型国土”建设的影响力,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要及时总结宣传推介“两型国土”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至省厅、市委、市政府相关信息部门,营造“两型国土”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各部门根据工作内容每月要向工作组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情况。三个工作组每季度要总结工作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阅示。年底,领导小组将对各责任科室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民本国土”活动实施方案
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国土工作的满意度,落实打造建设“四个国土”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坚持民生为重,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以人为本”理念,提升工作实效性,努力实现三个目标:
一是真诚谦虚引民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各部门以“便民、利民”为宗旨,让群众畅快表达办事感受,充分汲取群众智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真心实意解民忧。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群众关注度最高、需求最迫切、矛盾最突出的问题。
三是真抓实干惠民生。增强百姓获得感,尽可能减少百姓的付出成本,让百姓“少花钱”;想方设法增加百姓的收入来源,用好用活用足国土政策,带动地方产业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局建设“民本国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和问责。
局不动产登记科、办公室、党办、规划科、耕保科、用地科、权籍科、土地利用科、地环科、执法支队、征用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整治处、国土政务分中心、地环站、各县(市)局及分局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导向,转变观念,开门纳谏
工作目标:建立民意表达长效机制
落实措施:多方式多渠道接受群众评议,在服务大厅、窗口设立醒目办事标志标识,设立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区,设立老年人专用办事通道,设置群众意见箱,发放群众满意度调查表、服务对象测评表;在局门户网站设立民意调查平台;召开会议听取代表、委员、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梳理,整改存在问题;建立“真心请你评,马上我就改”活动长效机制,并把群众评价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国土政务分中心;配合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二)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抓手,攻坚克难,为民解困
工作目标1: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落实措施:进一步深化征地拆迁“阳光公示”工作,按照征拆进度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过程、结果在征拆现场进行全面公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申诉权;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杜绝补偿安置不到位和不公平现象;强化征地全过程规范管理,确保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按程序实施,形成良好的征拆工作秩序。
(牵头部门:征用处;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局)
工作目标2: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落实措施: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作用,指导社会各界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制定隐患点防灾预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处置,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完善村级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升群众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为村民建房提供免费预防地质灾害的技术服务;积极筹措争取资金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根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牵头部门:地环科、地环站;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局)
(三)以增强群众获得感为目标,转变作风,优质服务
工作目标1:巩固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
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高效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原登记数据整合和汇交;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优化窗口设置,合理配制岗位,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登记系统、简化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落实便民服务功能,增加“自助查询”、“网上预约”服务功能,推行“快递送证”服务;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业务会商机制,实时处理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关于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老百姓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和遗留问题,有效提升社会满意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对登记人员的思想品德和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登记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业务精湛、服务热情、作风过硬”的登记队伍。
(牵头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部门:不动产登记科)
工作目标2: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到乡镇,规范林权登记工作,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衔接过渡工作
落实措施:一是厘清不动产登记与林业、农业等部门职责,理顺不动产登记与局内部门的职责职能;二是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并圆满完成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到乡镇工作,实现全市乡镇登记窗口全覆盖。以方便老百姓为出发点,以确保登记质量和防范登记风险为原则,理顺登记职能,规范登记行为,做到每个乡镇有窗口,负责受理、登簿、打证、领证,登记核定由各分局或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并形成持续发证能力;三是加强与林业、农业等部门的协同合作,规范开展林权登记,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衔接过渡工作,建立登记与部门审批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牵头部门:不动产登记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局)
工作目标3:做好村民建房工作
落实措施:进一步做好村民建房工作,以优化服务、联合审批、高效便民为原则,建立规划选址、用地审批、测量发证一条龙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用地科;配合部门:各县(市)区局)
工作目标4: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落实措施:加快完成市本级房地一体调查工作,尽快出台《株洲市区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结合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全力推进各县(市)房地一体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到乡镇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市全面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和有序推进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更加高效地做好发证过程中的权属审核工作,为依法确权、快速发证提供有力支持;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做好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切实维护土地权属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牵头部门:权籍科;配合部门:不动产登记科、各县(市)区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局工作思路、改革工作要点及部门其他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各项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经办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中不得力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出批评,督促限期整改。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民本国土”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各类动态和成效,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引领和激励作用,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学习并借鉴其他市(州)国土资源局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高效国土”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的实施方案》(株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要素保障“马上落地”、资源利用“效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提升”,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为抓手,以保障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为重点,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转变机关作风为根本,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优化服务手段,推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再上台阶,为我市加快推进“一谷三区”建设、实现“两个走在前列”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马上就办”意识、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努力实现三大目标。一是用好用活政策,提高土地批、征、供、用各个环节效率,全力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实现要素保障“马上落地”;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升土地矿产资源价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矿产资源合理保护开发,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提高”;三是加强效能监察,提升干部执行力、提高审批效率、优化窗口服务,实现行政管理“效能提升”。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高效国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和问责。
局国土政务分中心、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信访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规划科、耕保科、用地科、权籍科、土地利用科、矿管科、地矿科、测绘管理科、不动产登记科、市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规划测绘院、城区各分局、各区储备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用地报批。合理安排用地计划,充分用好用足上级下达的规定用地指标、积极争取调剂指标、力争各项奖励指标;加大耕地开发力度,强力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积极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加快征地调查速度,积极协调争取地方配合,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地一体调查成果;用地科加挂“项目用地前期办公室”牌子,制定项目前期工作责任表,前期办人员由用地科、规划科、耕保科、权籍科、征用处、各分局、各区土地储备中心、规划测绘院工作人员组成。明确项目各阶段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加快用地报批速度,确保项目及时批回。(牵头部门:用地科;配合部门:规划科、耕保科、权籍科、征用处、市储备中心、各分局、各区储备中心、规划测绘院)
(二)推进征地拆迁。修订《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按新政策实施的项目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规范征拆操作程序,强化“阳光拆迁”考核,加大“阳光拆迁”工作检查指导协调力度;对历年已发土地征收公告但未实际实施征拆工作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类提出处理建议。对已完成征拆工作但概算未编制审核的项目逐一进行督办,加快项目概算编制,确保不因为概算编制等问题影响项目交地;严格落实征地拆迁年度计划和“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征拆进度,全力确保项目按时交地。(牵头部门:征用处;配合部门:法规科、各分局)
(三)加快土地供应。加快项目用地特别是工业项目用地供地速度,资料受理后,加快拟定供地方案报土委会或市政府审批,加快项目用地应市,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容缺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正式挂牌出让前完善相关资料;地块成交后,主动及时沟通竞得人,尽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资料受理后,工业项目用地4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经营性用地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提高划拨供地效率,主动对接用地单位,督促基础设施项目供地,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与去存量挂钩,改变过去被动申请供地模式。资料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划拨供地审批;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城区范围内依法征收收回不动产注销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土地使用权注销手续在土地出让前完成,企业在土地成交并缴清地价款后申请办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保不因为办证问题影响项目后续手续。(牵头部门:土地利用科;参与部门:权籍科、用地科、不动产登记科、国土政务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局)
(四)提升土地资源使用效益。坚持“统一储备、片区开发、激活存量、动态管理”的原则,通过推进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挖掘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潜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土地效益;确保市本级动态储备土地不少于1500亩,以备土地及时应市。(牵头部门:储备中心;配合部门:土地利用科)
(五)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优化配置,提高产能效益;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控,控制矿山总量,严格矿山开采准入制度,积极推进去产能工作,建立矿业权退出机制。(牵头部门:矿管科;配合部门:地矿科、规划科)
(六)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全力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梳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等依申请类事项,先易后难,分批次公布并实施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最大限度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政务分中心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协调办公室”牌子,协调处理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充分利用业务会商机制,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问题。(牵头部门:国土政务分中心;参与部门:法规科、规划科、耕保科、用地科、权籍科、土地利用科、不动产登记科、测绘管理科、征用处、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各分局)
(七)优化窗口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大力倡导“五心(爱心、信心、细心、耐心、恒心)”服务,全面实行“笑脸服务”、“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加大不动产数据清理和整合力度,让数据多跑路,用户少跑路;全面梳理窗口办事各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实施窗口引导服务,配置专门引导员,指引用户办事,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将上门服务作为一种常态,探索网上预约,为老百姓尤其是弱势群众办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牵头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参与部门:国土政务分中心、信息中心、各分局)
(八)强化效能督察。强化决策执行,对各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分解立项,强化跟踪督查,提高干部职工“执行力”;深入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和重要岗位效能监督,监测办事服务情况;加强网上审批时限监督,加大信访、投诉、举报案件的检查查处力度;持续开展“真心请你评,马上我就改”活动,及时关注、收集、整理分析意见和好的建议,做到及时发现、马上整改落实。(牵头部门:办公室;配合部门:人教科、纪检监察室、信访科、机关党委办、国土政务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高效国土”建设领导责任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各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牵头部门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工作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报活动办,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二)突出工作成效。严格落实“高效国土”各项工作要求,力戒形式主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将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活动开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断促进工作规范化,有效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提高活动开展实效。
(三)强化考核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高效国土”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活动办要定期开展检查,通过绩效考评、服务对象评议、明察暗访等各种形式做好活动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各部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做好推广总结。大力宣传、推广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典型引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总结提炼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使之上升到制度层面,进一步形成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建设“智慧国土”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8月局务虚会确定了我局“智慧国土”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我局“数字国土”建设和应用的长期实践和逐步完善的基础上,依据我局信息化顶层设计的总体规划和布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底前,依托国土资源三级内网、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以国土资源大数据的建设、动态更新、共享利用为核心,构建覆盖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数字化为一体的智慧国土体系,全面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监管、网上服务以及基于国土资源大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决策。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决策层能“数据说话、全面分析、准确决策”,执行层能“迅速领会、责权分明、高效工作”、人民群众能“办事舒畅、明明白白、随时可查”。即实现充分运用我局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全面准确的决策分析、高效规范的业务办理、责权明晰的工作关系和公开优质的对外服务。具体目标分为土地、矿产、测绘、发证和办公5大块的量化指标,量化指标以数据为基础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决策、业务和对外服务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增减。
1. 2018年底我局土地管理、矿政管理、测绘管理等业务办理流程在电子政务系统实现全流程办理应用率达到100%,电子政务办文应用率达到100%,办文效率提高60%;
2. 2020年底我局实现档案数字化率100%,其中业务办理类达到70%,档案以图查档、以档查图率达到70%,查档效率提高50%;
3. 2020年底我局业务数据动态更新率达到100%;
4. 2020年底我局业务部门统计报表系统生成率100%;
5. 2020年底我局内关联业务数据流转率达到100%;
6. 2020年底我局业务数据对外开放度达到80%;
7. 2021年底我局系统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应用点达到20个;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国土资源局建设“智慧国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和问责。
局信息中心、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信访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规划科、耕保科、用地科、权籍科、土地利用科、矿管科、地矿科、地环科、不动产登记科、市储备中心、征用处、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政务分中心、城区各分局、各区储备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主要任务
1. 根据“智慧国土”建设要求和信息化顶层设计规划,制定全市“智慧国土”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市本级建设“智慧国土”标准和规范、市本级基层单位建设“智慧国土”标准和规范、数据对外服务规范、市县数据共享规范、县级“智慧国土”建设指导意见、县级基层单位“智慧国土”建设指导意见等。责任部门:信息中心,完成时间:2018年4月底完成。
2. 依据建设规划要求制定“智慧国土”管理和决策分析指标体系。任务和责任见附表1:“管理和决策分析指标体系任务和责任分解表”,完成时间:2018年8月底完成。
3. 出台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加强数据更新工作办法等制度体系。任务和责任见附表2:“信息化项目及制度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表”,完成时间:2018年6月底完成。
4. 梳理并制定“智慧国土”建设项目的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智慧国土”规划建设项目清单见附表3,各科室(单位)按本单位计划对项目、进度和预算提出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到信息中心,完成时间:按征求意见通知要求。
5. 根据统筹规划,各负其责的原则,各任务牵头责任部门根据确定的具体项目和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报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责任部门:各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时间:2018年3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明确责任。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全面推进、各负其责,按照工作节点的要求落实分工任务。建立工作协调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协调会商会议,确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集中研究综合性和决策性问题以及及时督办和通报工作进度。
(二)全面覆盖、共享联动。按照五全目标,全方位实施和推进,覆盖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各个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各环节。结合国土所“四化”工作,制定县局和国土所建设和应用规范和标准,市局统筹指导和支持。市、县及其国土所实现建设成果全市范围内共享,与省厅对接联动,对外提供业务平台和数据共享服务。
(三)统筹实施,有序推进。制定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管理办法。项目立项、技术方案、过程管理和项目验收及后续应用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筹管理和指导,杜绝标准不一、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等问题,以促进我局各类信息化项目建成一个、应用一个、见效一个。先行先试、做出成效。结合具体业务,在条件成熟的方面先行试点建设示范应用分析,先出成效。保障经费。“智慧国土”建设是一项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的工作,持续充足的经费投入是“智慧国土”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各成员部门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项目清单和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做好方案设计、预算申报、经费审批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论证和实施过程中引入第三方专家对有关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性工作进行咨询把关和评价,确保“智慧国土”整体建设的按时按质完成。
(四)技术先进,与时俱进。引入当前主流、先进的技术,对我局信息化平台、数据库、基础设施进行高起点、高标准的升级和完善。
1. 平台建设方面。信息化平台采用当今主流的云计算平台数据中心,资源高效配置,最大程度实现数据共享和平台的高效运行。采用人工智能数据挖掘、数据清洗等技术建立基于大数据智能分析数据中心,实现真正的“智慧国土”决策分析平台。
2.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为建设“智慧国土”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对我局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升级,主要是以下3方面:
(1)信息中心机房的扩容和改造;
(2)基础骨干网络的升级和提速;
(3)网络安全基础设施的加强。
3. 数据库更新方面。不断推进我局各类数据库日常化和常态化的动态更新,并采用智能化数据结构,为“智慧国土”发挥实际效益提供坚实的数据保障。
(五)制度健全、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专业评价方面的制度建设,坚持谁牵头、谁负责;谁的业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流程清晰、考评有据。加强培训,引入信息化操作考核机制,实现全员应用和操作技能达标。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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