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1-25
株国土资办发〔2018〕4号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
现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确保按时按要求打击取缔到位。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为始终保持安全生产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非法盗采、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市国土系统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根据《株洲市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非法盗采、超深越界开采的;
(二)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从事勘探、或以采代探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工作职责
负责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并组织协调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汇总上报相关资料;设立禁采警示标识标牌,张贴禁采公告;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组织鉴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28685101,12336)
三、工作目标
对无证非法矿山做到“三不留一毁闭”:即无证非法矿山,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构筑物,毁坏撤不动的机械设备,致使非法矿山无法重新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要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结合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共同参与打击非法采矿。
(二)强化执法,严肃查处。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检查,对发现的私挖盗采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根据情况采取批评教育、治安处罚等手段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开展盗采资源破坏价值鉴定,严肃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坚决将非法采矿行为打击取缔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对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情况每10日进行调度和通报。“百日行动”结束后,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发挥指导与协调督办作用、有力促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报告不及时、督促整治不力的单个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附件:株洲市打击非法采矿“百日行动”责任分解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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