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岁末年初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21
株国土资办发〔2016〕2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
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于近期开展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6年1月19日-28日
二、督查内容
(一)对县(市)局、分局督查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及考核情况;
3. 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装备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4. 对矿山企业的监管情况(包括预防和治理矿山企业超深越界开采井下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以探代采排查、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及地质灾害防治等);
5. 建立和落实矿山企业违反开发利用方案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以及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整改销号制度情况;
6. 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及其落实情况等。
(二)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督查的主要内容:
1. 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下达到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监管责任量化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2. 建立预防超深越界开采制度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井下巷道进行测量,对超深越界巷道是否进行了永久性密闭;
3. 是否建立和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系统情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以及重大危险源整治、监控情况;
4. 矿山是否已建立完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三、督查组人员安排
第一组:
带队领导:何安国、王承才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支队、办公室、研究室、矿管科
督查地点:醴陵市浦口镇石山村打非治违现场、醴陵市浦口李洲出口花炮厂
第二组:
带队领导:熊永生
责任科室:矿管科、地矿科、地环科。
督查地点:株洲县朱亭镇马桥石料场、攸县黄兰煤矿区、醴陵金矿区、茶陵县严塘镇樟市村地质隐患点、炎陵县三河镇天平村地质隐患点
四、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由局党组成员带队,配备一个安全生产专家组(市局测绘院、煤田物测队、416队各技术专家一名),坚持“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明查暗访,深入调查了解各县(市)局、直属各分局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强化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反馈,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进行整改,并指定责任部门跟踪督促整改到位。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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