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8-04
株国土资办发〔2014〕58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各分局,云龙示范区国土建设部,各检测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4年度储量检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制度,全市所有持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山均要开展储量动态监测。
甲类矿产资源矿山资源储量的动态检测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负责日常管理。
县(市)级发证矿山的资源储量动态检测管理工作由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国土资源局指导监督。
市本级发证开采乙类矿产资源矿山的动态检测管理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检测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18号)等文件要求,以矿区(井田)构成基本检测单元,同一个检测单元,原则上由同一个检测机构实施联测,按照“熟悉情况、就近方便、工作连续”推荐检测机构。主要甲类矿产矿山2014年储量检测工作推荐由以下检测单位承担(附件),附件中未列出的其他甲类矿产矿山由矿山企业在省建材总队、省地勘416队、省有色214队中自行委托一家单位进行储量动态检测。
三、检测要求
(一)各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湖南省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检测技术指南》(湘国土资办发〔2004〕41号)等有关规定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地质测量工作。按照《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矿山储量检测有关工作的意见》(株国土资办发〔2006〕23号)要求,提交由采矿权人、县(市)国土资源局、检测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各季度矿山野外地质测量情况表》,及时与矿山企业签订地质测量委托合同。
(二)各检测单位应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关于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执行<湖南省部分矿种矿床一般工业指标(试行)>的意见》及有关技术要求采用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台的简化版提纲编制矿山储量年报、矿区资源储量检测年报等有关资料。并于2014年10月31日前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18号)规定的权限分别送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市地质学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12月31日前完成储量年报评审备案的相关工作。送市地质学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的资料包括:
1.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申报表(送评表);
2. 监测单位和矿业权人对送审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3. 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复印件;
4. 签字盖章的矿山地质测量委托合同;
5. 由采矿权人、县市国土资源局、监测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年度各季度矿山野外地质测量情况表》;
6. 加盖矿业权人(即评审申报人)、报告编制单位印章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相关地质资料;
7. 报告编制单位勘查、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8. 报告编制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9. 内审或初审意见书;
10. 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印章的检测等图件;
11. 其他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三)各检测单位要按规定程序和技术要求进行储量检测,真实反映矿山储量变化情况,及时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等有关技术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无故拖延。
市局将及时跟踪和通报各检测单位编制、评审、备案检测成果资料等进展情况。考核检测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检测工作质量监控情况、工作效率等,对开采甲类矿种、年度储量变化较大等一些重点矿山随机进行储量核查。同时,将以上相关情况和考核、核查结果纳入地测机构的信用信息管理,并根据信用信息情况在下一年度对检测单位进行相应调整。
(四)各县市局、分局要加强宣传,将储量动态检测事宜通知各采矿权人。严格按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要求认真开展本级发证矿山的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管理工作,建立统一的储量台账与矿山技术档案;密切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甲类矿产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督促采矿权人、检测单位按时完成野外地质测量、年报编制与送审等相关工作,积极协调采矿权人与监测单位之间的关系,妥善处理监测工作出现的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年度未生产的矿山,由市局或县市局、分局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出具未生产核实意见、可免做矿山储量年报。
(五)市地质学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要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1〕18号)等有关规定做好评审工作。
四、检测资料管理
(一)根据省厅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要求,地质资料交由市、县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以后,储量检测工作检测单位在储量年报备案时,每次都要交一份完整资料(含电子文档)给市国土资源局备份,否则不予以备案。
(二)本次检测单位中有矿山调整的,应在本文件下发之日起3日内,主动将矿山的历史检测资料移交给本次检测承担单位。
附件:株洲市2014年度主要甲类矿产储量检测矿山名单。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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