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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国土资办发〔2013〕19号

  时间:2013-03-18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

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的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

现将《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31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市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逐步呈现资金量大、涉及范围广、监管责任重的显著特点。为全面准确掌握我市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现状,及时发现纠正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全面深入检查了解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基本情况,着力解决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促进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检查对象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必要时延伸至其他使用国土资源专项资金的相关单位。

三、检查范围

国家、省、市拨付专项用于国土资源工作的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土地开发资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增减挂钩资金和地质环境治理资金。

四、检查内容

(一)2011年度、2012年度土地开发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即2010年、2011年已下达项目计划,2011年、2012年拨付项目资金并竣工验收的项目;

(二)2011年度、2012年度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即2010年、2011年已下达项目计划,2011年、2012年拨付项目资金并竣工验收的项目;

(三)2009年至今的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2003年以来的地质环境治理、地质公园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以上项目详见附表。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国土资源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何安国任组长,严隆潜任副组长,钟福林、黄晓军、巫智敏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检查工作的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隆潜兼任办公室主任,计财科、纪检监察室、规划科、耕保科、地环科、土地整理中心、各县市区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检查的日常工作。具体业务检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中介机构承担。按工作需要,成立三个工作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巢 娟           组员:常结梅

负责醴陵市、攸县、茶陵县3个县(市)内的土地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检查。

第二小组:

组长:徐 胜、刘天波   组员:贺 娟、杨晓维      

负责炎陵县、株洲县、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6个县区内的土地开发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检查。

第三小组:

组长:李 勤           组员:尹国好、陈小叶、唐志明

负责各县市区的增减挂钩和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检查。

六、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331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36日前

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台账,确定专业中介机构,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收集整理相关项目资料、财务资料,对照工作方案撰写本辖区内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分专项资金类别撰写)。

(二)全面检查阶段(36——315

各工作小组对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各分局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台账资料、查阅财务凭证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到项目现场核实。通过检查,全面摸清我市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基本情况。

(三)总结汇报阶段(316——330

计财科和纪检监察室牵头负责对各小组的检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形成全市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告,检查结果报经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通报。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土资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关系到民生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积极组织、密切配合,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确保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三)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检查人员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核实数据资料,客观评价各县市区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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