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陈晖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16-01-27
株国土资人〔2016〕2号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陈晖同志任人事教育科科长;
黄红琼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
熊昕同志任土地利用科科长;
戴斌同志任矿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杨力同志任地矿科科长;
青凤明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天元分局局长;
刘光辉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石峰分局局长;
蒋燕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芦淞分局局长;
肖振华同志任地质环境科科长;
王术明同志任国土资源档案馆馆长;
陈彬同志任不动产登记科副科长。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不另行文。
朱小泉同志任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科长,工会副主席不再按职数管理。
免去陈颖同志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龙正国同志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副科长职务;
免去朱晓军同志市土地储备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职务。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