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局:茶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时间:2024-03-04
近日,茶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茶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保险合同,标志着茶陵县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不动产登记实施涉及民事、行政等多种法律关系,在登记工作中存在较大风险。近年来,不动产登记引发的行政案件不断,败诉案件有所增加,登记赔偿风险逐渐增大。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可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在承办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因登记错误、依法谨慎审核,仍未能辨清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其他疏忽、过失行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进行保险赔偿。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有效降低不动产登记风险,为进一步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是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坚实后盾,对缓解登记人员压力、提高登记效率起到积极作用,更是茶陵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
文稿:郭娜
初审:谭斯涵
审核: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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