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局:茶陵县召开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调度会
时间:2023-04-20
4月19日,县委书记邓元连在县自然资源局主持召开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调度会,副县长刘军勇出席会议,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县自然资源局班子成员等参加会议。
当前茶陵县在违法用地方面形势极为严峻。我县省级督察反馈意见书共112个问题,截至目前,我县违法用地整改率排名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后,违法用地整改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

邓元连书记针对我县违法用地整改的现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确保违法用地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并作出精密工作部署:
要强化组织,落实责任。一是成立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分管副县长重点抓,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违法用地整改顺利开展;二是成立专项执纪工作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相关单位及乡镇(街道)配合,负责对新增违法用地进行"一案三查";三是成立协调推进组、业务技术组、联合执法组三个专班工作组,整合全县资金、人力、技术资源,步步为营,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省级督察反馈的112个问题,县自然资源局要分门别类、先易后难,科学施策、列出清单,挂图作战,确保在5月20日之前完成80%—90%的违法案例。2020年7月3日之前的违法案例,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茶陵实际,稳妥推进。2020年7月3日—2023年2月24日的违法案例,分三类处置:对符合条件,能报批补办手续的,要整合力量,以最快的速度组卷报批,予以销号;对于不符合报批条件的,该拆除的一律拆除。对2023年2月24日之后的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由县纪委牵头实行"一案三查"。
要惩前毖后,教育为主。对2020年7月3日之后的违法案例一律移交县纪委监委,实行区别对待。一是对由于法治意识不强、认识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违法用地案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原则上不追究履职责任,可减轻或免于处罚。二是对于存在轻度违纪、不规范行为的违法用地案例,在4月30日之前,三类违规主体(违法主体、属地主体、监督主体)主动向纪委坦白讲清楚情况的,原则上可减轻处罚。三是对2023年2月24日之后卫片发现的违法问题,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一律先移送纪委监委部门,启动事前追责程序。四是对存在重大违纪违规、严重渎职行为的,甚至涉黑涉恶等事件,由县纪委、公安成立专案组彻查,绝不姑息。
要积极动员,全面普法。要在全县开展一次"学法律 知敬畏"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全县领导干部要分别利用中心组学习及党组(党委)会议等平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并且要以身说法,积极普法。二是县委宣传部要开设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专栏,既要宣扬"两违"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又要曝光一批反面典型,营造良好的"两违"整治氛围。三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自然资源所要下沉到各村、组召开屋场会普及自然资源相关法律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意识。四是由县自然资源局要设立并公布"两违"举报监督电话,对举报的线索,经核查属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200-1000元的奖励。
撰稿人:陈韬
初审:罗超
审核:郭志凌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