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局: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时间:2023-04-17
近日,醴陵市泗汾自然资源所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醴陵市沈潭镇柞市村村民彭某、醴陵市沈潭镇夏星居委会陈某、醴陵市船湾镇乐家居委会周某占基本农田挖塘养鱼,泗汾自然资源所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报告沈潭镇、船湾镇人民政府。经测量和专业鉴定,彭某、陈某对永久基本农田随意采挖,占永久基本农田均高达10亩,周某占基本农田0.8亩。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调查期间,经过宣传政策法规和教育引导,彭某、陈某、周某认识态度较好,立即对鱼塘回填平整,恢复了耕种。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保护好耕地,才能保障国民生产健康发展。醴陵市自然资源局必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耕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周艳/文)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