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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局:占基本农田堆土?必须整改!

  时间:2023-03-03


近日,泗汾自然资源所联合船湾镇人民政府,对船湾镇船湾村一处废弃堆土区进行整改,并恢复土地原状。

泗汾自然资源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船湾镇船湾村有一处废弃堆土区,堆土高达1米。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泗汾自然资源所立即联系船湾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据了解,该区域所堆放弃土为建设废弃土,行为主体不明,所占区域为基本农田。经与镇、村商讨,泗汾自然资源所当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由船湾镇人民政府牵头整改,泗汾自然资源所协助配合,立刻启动整改工作,移除废弃土,恢复土地原貌及耕作层,并严格落实种植要求。

接下来,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现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醴陵市局  罗觅谧、周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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