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局:积极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时间:2018-05-25
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醴陵市国土资源局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便民利民、依法登记”的原则,采用多种措施,及时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一是定期进行会商。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不动产登记疑难问题会商处置领导小组,针对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不动产权属不清、资料不全等疑难历史遗留问题定期会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形成会商记录,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照执行,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出台处理意见。针对不动产登记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湘政办发〔2017〕39号和株政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针对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集资房、直管公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及商品房的不动产登记等类型按照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对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复杂疑难问题,及时梳理汇总,积极上报研究出台处理意见。
三是集中统一受理。针对批量次的不动产权证申请,实行集体报卷模式统一受理,专人后台批量操作,压缩窗口办理时间,同时提供延时服务,减少群众等待时间,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
截至目前,醴陵市客运站、教师园、馨园小区、新胜小区、车顿桥小区、电瓷电力厂、东岸小区等历史遗留办证问题逐一得到化解,不动产权证书陆续出证,国土部门高度的责任意识和热情的服务态度得到了办事群众的高度评价。(醴陵市局 王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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