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局:炎陵县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亮剑”
时间:2018-03-17
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日前,霞阳镇石子坝村村民王某被炎陵县国土部门立案调查。这是炎陵县2018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春雷行动”以来的首例案件。
3月16日,炎陵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炎陵县霞阳镇石子坝村长富垅组河边山上非法采石。接到举报后,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立即派队员赶赴现场调查,县安监局、霞阳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汇及国土部门组成10余人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
现场,山体前的平坦处停放有挖机,附近山体有新鲜的石料裸露,周边河滩有挖机反复行驶的履带痕迹,被开挖破坏的迹象明显。面对执法人员,起初当事人王某并不承认自己的盗采行动,借口只是在修理挖机。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耐心解说,并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在大量事实面前,迫于法律的威严,王某终于说出实情,承认自己15日晚上至16日早上9点进行了非法开采。办案人员对王某进行立案处理,并处罚款5000元,责令其限期撤出一切机械设备。
炎陵县国土资源局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推行联合执法,严格按照《炎陵县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春雷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对无证非法矿山做到“三不留一毁”即无证非法矿山,不留人员、不留设备、不留建筑物构筑物,毁坏撤不动的机械设备,致使非法矿山无法重新生产。自2017年以来,该局执法大队共开展巡查85次,发现和处理矿产开采与土地违法案件12起。有效遏制了国土资源领域各种非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是我们的使命,对一切破坏行为,法律的利剑将始终高悬,绝不姑息。(炎陵县局 尹建英、苏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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