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局:更新城镇基准地价
时间:2017-03-15
新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调整了县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的级别范围、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和商服用地区段区片价,基准地价在原有地价基础上最低上调1.8%(V级商服用地,原价为720元/平方米, 现价为 733元/平方米),最高上调12.3%(1级 住宅用地,原价为1260元/平方米, 现价为1415元/平方米) ,同时,根据区划调整,重新确定了建制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内涵和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在原有地价基础上最低上调0.48%(三等镇二级商服用地,原价为420元/平方米, 现价为 422元/平方米),最高上调15%(一等镇一级住宅用地,原价为480元/平方米, 现价为552元/平方米),工业用地更新细化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株洲县局负责人介绍,随着株洲县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区域功能和布局发生了巨大变化,原基准地价于2013年1月1日公布并执行,其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已不能真实反映当前的客观实际。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株洲县局对原土地定级估价进行了更新,经过多次调整、修改、完善,编制了《株洲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并于2015年9月6日召集县直相关部门、企业以及有关镇、居(村)委会等社会各界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会,最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
本城镇基准地价成果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株县政发〔2012〕2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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