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局:科技与农林界别组委员联名建言建议炎陵县乡镇国土所车辆纳入执法执勤用车
时间:2017-02-14
根据会上黄诗燕对政协组织、政协委员提出的:政协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是解决“最先一步路”和“最后一公里”间的桥梁纽带,要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在作风上要深入群众、在感情上要贴近群众、在工作上要服务群众。会议期间,各政协委员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各抒己见,科技、农林界别组联名提出的《建议将炎陵县乡镇国土资源所(站)执法车辆纳入执法执勤用车的提案》上交至大会秘书处提案组。
将炎陵县乡镇国土资源所(站)执法车辆纳入执法执勤用车有其必要性,炎陵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罗霄山脉中段、井冈山西麓,东西宽50.49公里,南北长50公里。炎陵县辖5乡5镇、1个国有农场、1个社会事务管理局。总面积2030平方千米,总人口20.22万人,是典型的地广人稀县。2008年起,我县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成立了6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并为之购买了6台车辆,在去年车改中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车辆全部列入了车改范围,这对国土资源部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带来了极大不便。国土资源肩负违法用地、违规建房查处、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多项执法职能,而违法行为发生的地域广泛,且多发生在城乡接合部、农村及广大山区,点多面广,及时发现难,发生后查处难。而近年来耕地保护、占补平衡压力有增无减,更强调国土资源执法的及时性、效率性。为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系统在“保障资源、保护发展”的战略性作用,更好地服务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更好地助推项目供地用地,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以国土资源系统政协委员牵头,联合20余位各界别组委员联名提出建议将炎陵县乡镇国土资源所(站)车辆纳入执法执勤用车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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