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局:炎陵县耕地保护成效显著
时间:2016-12-12
2016年,炎陵县耕地实有面积16011.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为12173公顷,超出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的耕地保有量17.5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出责任目标16公顷。截至2016年底,我县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一)耕地保护有制度。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建设项目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耕地保护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一是狠抓责任落实。按照“五级五长”的要求,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即县长与乡(镇)长、乡(镇)长与村长、村长与组长、组长与家长均签订责任状,全县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1646份,基本农田保护卡已全部落实到户,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二是加大督查力度。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各乡镇落实《责任状》情况进行分片督查,通过督查,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保护耕地的责任。
(二)耕地保护有活动。耕地保护是全社会的事,我们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民耕地保护意识。一是节日活动宣传。在每年“6.25”土地日我县都会开展专题宣传,利用宣传车、咨询台、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各种会议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宣讲耕地保护工作。三是联系实际宣传。中心所在审批农民建房时候,联系实际向建房用地户进行宣讲保护耕地的重要意义,动员用地户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耕地保护宣传得力,耕地保护基本国策家喻户晓,全民耕保意识明显增强,有效促进了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耕地保护有项目。2015年我县完成了17个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等资料,补充耕地面积50.9952公顷。2016年我县完成了8个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等资料,补充耕地面积26.4234公顷,建设用地审批均做到“先补后占”,达到了省、市规定的标准和要求。2015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建设总规模536.09公顷,总投资1605.28万元。2016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个,总投资1000多万元,建设总规模400公顷。(炎陵县局 尹建英、周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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